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工伤认定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遭受伤害或患职业病后,确定其是否属于工伤范畴的重要程序。在申请工伤认定时,需要提交一系列相关材料,以确保认定过程的顺利进行。 首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这个表格就像是一份申请书,要详细填写劳动者个人信息、用人单位信息、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它是启动工伤认定程序的重要依据,能让认定部门初步了解工伤事件的大致情况。 其次,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也是必不可少的。这是为了证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雇佣关系。比如劳动合同,它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最直接的证明材料。如果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像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也可以作为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 再者,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也是关键材料。这是对劳动者受伤情况的医学证明,能准确说明劳动者的受伤程度和病情。医院的诊断证明是医生根据检查和诊断结果开具的,具有专业性和权威性,能为工伤认定提供医疗方面的依据。 此外,如果有其他特殊情况,可能还需要额外的材料。例如,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分别提交相应证据:职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其他相关证明;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的证明;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证明;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民政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对旧伤复发的确认。 总之,申请工伤认定时,一定要按照规定准备齐全相关材料,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顺利完成工伤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