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工伤认定所需材料都有哪些?


申请工伤认定所需的材料是启动工伤认定程序的重要依据,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是工伤认定申请表。这个表格一般可以在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官方网站上下载,或者到其办公地点领取。表格里需要填写申请人信息、用人单位信息、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二是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比如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劳动合同是最直接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同事的证言等也可以作为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 三是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这是证明职工受伤情况的重要材料。如果是因职业病申请工伤认定,就需要提供由具有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此外,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还需要额外提供其他材料。比如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分别提交相应证据:职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其他相关证明;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的证明;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证明;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民政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对旧伤复发的确认。 总之,申请工伤认定时,务必按照要求准备齐全相关材料,以确保认定程序能够顺利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