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申请工伤认定所需的材料是启动工伤认定程序的重要依据,明确这些材料有助于顺利进行认定工作。以下为你详细介绍所需的材料以及相关的法律依据。 首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是工伤认定申请表。这个表格是启动工伤认定的基础文件,它需要包含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一般来说,工伤认定申请表可以在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官方网站下载,或者到其办公地点领取。 二是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比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这些材料用于证明受伤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雇佣关系,这是认定工伤的前提条件。因为只有存在劳动关系,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受到的伤害才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三是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这是证明职工受伤情况和程度的重要依据。医院的诊断证明要详细说明受伤的部位、病情以及治疗情况等信息。如果是职业病,还需要有专门的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此外,根据不同的情况,可能还需要其他补充材料。例如,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分别提交相应证据:职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其他相关证明;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的证明;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证明;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民政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对旧伤复发的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