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我和配偶打算协议离婚,但是不清楚具体要准备哪些材料。我们已经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了,就是不知道去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得带上什么东西才行,希望了解一下具体的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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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通过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来结束婚姻关系的方式。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首先是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户口簿能证明当事人的户籍信息,身份证则是证明个人身份的重要证件,这两个证件是确定当事人身份和户籍情况的基础材料。 其次是本人的结婚证。结婚证是证明夫妻关系存在的法定凭证,办理离婚登记时,需要提交结婚证以证明婚姻关系的合法性和存在性。 最后是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它是协议离婚中非常重要的文件,明确了双方在离婚过程中的各项权利和义务。 此外,如果是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办理离婚登记,除了上述提到的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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