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是什么意思?
我收到通知说我成了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但我不太清楚这到底意味着什么。我想知道这会对我有什么影响,是怎么判定我成为这个对象的,在法律上这个概念是怎么定义的,希望了解清楚。
展开


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简单来说,就是那些违背了信用原则,做出了严重失信行为的个人或者单位,政府和相关部门会联合起来对他们进行惩罚。 从法律层面来看,2016年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 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为失信联合惩戒提供了重要的政策依据。它规定,对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等严重失信行为的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具体的失信行为包括偷税漏税、恶意逃废债务、电信诈骗、制假售假等。 一旦被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会面临诸多限制和不利后果。在日常生活方面,可能会被限制乘坐飞机、高铁等交通工具,限制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等场所进行高消费。在金融领域,贷款、信用卡申请等金融活动也会受到限制,银行等金融机构可能会拒绝提供服务或者提高贷款利率。在商业活动中,可能无法参与政府的招投标项目,在企业合作中也会受到其他企业的谨慎对待,影响自身的商业信誉和发展。 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是有一套严格的认定程序的。一般是相关部门根据法定职责,对市场主体的失信行为进行调查核实,然后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进行认定。如果个人或单位对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有异议,也有相应的救济途径,可以按照规定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和异议申请。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