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是什么意思?

我买了套房子,看到土地使用权类型写的是出让,不太明白这是什么意思。这和其他类型有啥区别呢?会对我的权益有什么影响吗?希望懂的人给我解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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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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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出让,简单来说,就是国家把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在一定期限内让渡给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要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在这个过程中,国家是土地的所有者,拥有土地的所有权。而土地使用者通过出让方式获得的是土地的使用权,在规定的期限内可以对土地进行开发、利用和经营等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土地使用权出让有多种方式,常见的包括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等。招标出让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国有土地使用权投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拍卖出让是指出让人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挂牌出让是指出让人发布挂牌公告,按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协议出让则是指土地使用权的有意受让人直接向国有土地的代表提出有偿使用土地的愿望,由国有土地的代表与有意受让人进行谈判和切磋,协商出让土地使用的有关事宜的一种出让方式。 对于购房者来说,如果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一般意味着该土地是通过合法合规的出让程序获得的。在这种情况下,房屋的产权相对比较清晰,购房者的权益也能得到较好的保障。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不同用途的土地使用期限不同。居住用地的使用期限是70年,工业用地是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是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是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是50年。当土地使用期限届满时,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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