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是什么意思?

我在看新闻的时候听到‘不予追究刑事责任’这个词,不太理解它具体是什么含义。我想知道在法律上这代表着什么情况,是不用承担任何法律后果了吗?想请专业人士解释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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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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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简单来说,就是司法机关不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予刑事处罚。这通常是基于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了几种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第一种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也就是说,虽然行为可能看起来像是违法犯罪,但实际上它的危害程度很小,达不到法律认定的犯罪标准。比如两个人因为小事发生口角,一方推了另一方一下,没有造成任何身体伤害,这种情况就可能属于情节显著轻微,不认为是犯罪。 第二种情形是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追诉时效是指法律规定的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超过这个期限,一般就不再追究刑事责任了。例如,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犯罪,经过五年就不再追诉。这是为了保证司法资源的合理利用,避免对一些年代久远的案件过度投入精力。 第三种是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特赦是国家对特定的犯罪分子免除其刑罚的全部或者部分的执行。当国家发布特赦令后,符合条件的犯罪分子就不再被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种是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是指只有被害人向司法机关提出控告,司法机关才处理的犯罪。如果被害人不告诉或者告诉后又撤回告诉,司法机关就不会追究刑事责任。比如侮辱、诽谤等犯罪,通常需要被害人主动向法院起诉。 第五种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因为刑事责任是针对犯罪主体的,当犯罪主体死亡时,就无法对其进行刑事处罚了。 最后一种是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这是一个兜底条款,为其他法律的特殊规定留下了空间。 需要注意的是,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并不意味着行为人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后果。在某些情况下,可能还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者接受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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