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追究刑事责任是不是就不用坐牢了?
我遇到个事儿,有人跟我说某个人虽然犯了事,但不追究刑事责任。我不太懂这啥意思,不追究刑事责任是不是就意味着这人不用去坐牢了呀?我想了解下具体法律是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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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追究刑事责任,通常情况下确实不用坐牢,但需要详细解释相关概念和依据。 刑事责任是指犯罪人因实施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坐牢,在法律上一般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等刑罚后在监狱服刑。而不追究刑事责任,是指司法机关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依法不应负刑事责任的人所作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对于第一种情形,由于行为本身不构成犯罪,自然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也就不存在坐牢的问题。对于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因为时间太久,法律不再对其进行刑事追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是国家根据特殊情况对特定罪犯免除了刑事处罚。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意味着被害人放弃了追究罪犯刑事责任的权利,司法机关不会主动干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由于刑事责任具有人身专属性,主体已经不存在,也就无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不过,不追究刑事责任并不代表不会有其他法律后果。比如虽然不构成犯罪,但可能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要赔偿对方的损失。也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像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可能会被处以罚款、拘留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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