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部分驳回是什么意思?
我去申请商标注册,收到通知说部分驳回,不太明白这到底啥情况。是我申请的商标一部分能用,一部分不能用吗?这对后续使用商标有啥影响啊?我该怎么处理这种情况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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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部分驳回是指商标局在对商标注册申请进行审查时,认为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项目中的一部分不符合商标注册的规定,对这部分商品或服务项目的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而对另一部分符合规定的商品或服务项目的商标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并公告。
举个例子,你申请的商标用于服装、化妆品和食品这三类商品上,经过审查,商标局认为该商标用于化妆品和食品上没问题,予以初步审定,但用于服装上与他人在先注册的商标近似,就驳回了你在服装类商品上的商标注册申请,这就是部分驳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也就是说,如果您对部分驳回结果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对于部分驳回的情况,初步审定的部分商品或服务项目,在公告期内无人提出异议,就可以获得商标注册证书,您可以在这些商品或服务上使用该商标并受法律保护。而被驳回的部分,如果不申请复审或者复审不通过,就无法获得商标专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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