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部分驳回是什么意思?
我申请了一个商标,收到通知说部分驳回,不太明白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想知道这部分驳回是指商标的哪些方面被驳回了,对我后续使用商标会有什么影响,以及我该怎么处理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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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部分驳回是商标局在审查商标申请时的一种处理结果。简单来说,当你申请的商标包含多个商品或服务项目时,商标局认为其中一部分项目与他人在先申请或注册的商标近似,或者不符合商标注册的相关规定,就会对这部分项目予以驳回,而另一部分符合要求的项目则给予初步审定公告。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这里的驳回就可能包括部分驳回的情况。 商标部分驳回对申请人会产生一定影响。对于被驳回的部分商品或服务项目,申请人不能在这些项目上获得商标专用权。不过,对于初步审定的部分,在公告期内无人提出异议的情况下,申请人可以获得相应的商标专用权。 如果申请人对商标部分驳回结果不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会在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通过复审程序,申请人有机会争取被驳回部分的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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