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申请部分驳回是怎么回事?
我申请了商标注册,收到通知说部分驳回了。不太明白这是什么意思,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种情况。想了解下商标注册申请部分驳回具体是怎么规定的,我后续该怎么做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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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申请部分驳回,简单来说,就是在商标注册申请时,商标局认为申请人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项目中,有一部分不符合商标注册的条件,从而对这部分商品或服务项目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而其他符合条件的部分则给予初步审定公告。
从法律角度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这里所说的驳回申请就包含了部分驳回的情况。
当遇到商标注册申请部分驳回时,申请人首先要仔细查看商标局下发的驳回通知书。通知书里会详细说明驳回的理由,比如可能是申请的商标与他人在先注册的商标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构成近似等。
如果申请人对部分驳回的结果不服,就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在复审申请中,要针对商标局驳回的理由进行有力的反驳和说明。比如,如果是因为商标近似被驳回,申请人可以说明自己商标的独特性,与他人商标存在明显区别等。
当然,申请人也可以选择放弃被驳回部分的商品或服务项目的注册申请。不过这种选择可能会使商标的保护范围受到一定限制,需要谨慎考虑。
总之,商标注册申请部分驳回并不意味着整个申请的失败,申请人可以根 据自身情况和商标的重要性,选择合适的应对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商标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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