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财产保全是什么意思?
我正在起诉离婚,听说有财产保全这么个事儿,但不太明白它到底是啥意思。在离婚过程中,我担心对方转移财产,想知道这个财产保全对我这种情况有啥用,能起到什么保护作用,所以来问问它具体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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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财产保全,简单来说,就是在离婚诉讼过程中,为了防止一方恶意转移、隐藏、变卖夫妻共同财产,保护另一方的合法财产权益,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相关财产采取的一种保护措施。 在离婚案件里,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一个重要问题。如果一方发现另一方有转移财产的迹象,比如偷偷将存款转走、私自出售房产等,就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对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等操作,让财产处于一种相对稳定的状态,等离婚官司打完了,再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分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另外,申请财产保全时,申请人一般需要提供担保。这是为了防止申请人滥用权利,如果最后发现申请是错误的,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遭受的损失,申请人要进行赔偿。这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中有明确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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