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时需要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吗?
我正在起诉离婚,担心对方偷偷转移财产,可又不确定有没有必要申请财产保全。申请的话怕麻烦,不申请又怕自己的权益受损。想了解下,在起诉离婚这个情况下,到底需不需要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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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起诉离婚时,是否需要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财产保全,简单来说,就是在打官司的时候,为了防止对方把财产转移、隐藏或者变卖,保证将来判决能顺利执行,向法院申请把对方的财产先控制起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在起诉离婚的场景中,如果存在一方可能恶意转移、隐匿、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那么申请财产保全就是很有必要的。比如,一方发现另一方近期频繁大额转账、突然将名下车辆过户等,这时候申请财产保全,可以防止自己应得的财产权益受损。法院一旦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就会对相关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等操作。 然而,如果夫妻双方在财产方面比较透明,双方都没有恶意转移财产的迹象,并且都愿意按照法律规定来分割财产,那么不申请财产保全也是可行的。毕竟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供担保,可能还会产生一定的费用,而且也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和精力。所以,是否申请财产保全,要综合考虑自身情况和实际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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