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六个月是什么意思?

我因为一些事被法院判了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六个月,不太明白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是不用去坐牢了吗?缓刑这六个月我要做什么?会不会又被收监啊?希望懂法律的朋友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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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六个月”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简单来说,就是法院虽然判决了六个月的有期徒刑,但并不会立即把罪犯关进监狱,而是给予六个月的缓刑考验期。 在这六个月的缓刑考验期内,如果罪犯遵守相关规定,表现良好,那么六个月的有期徒刑就不用再执行了。不过,这并不意味着罪犯就完全没事了,在缓刑考验期内,罪犯需要遵守一系列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如果在缓刑考验期内,罪犯违反了这些规定,情节严重的,就可能会被撤销缓刑,重新收监执行六个月的有期徒刑。此外,如果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也会被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所以,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六个月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要严格遵守规定,积极改造,争取顺利度过缓刑期,不再执行原判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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