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有什么行政责任?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当发生医疗事故时,相关主体可能需要承担行政责任。下面来详细介绍可能涉及的行政责任类型。 首先是对医疗机构的行政责任。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这意味着,如果医疗机构出现医疗事故,卫生行政部门会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先给予警告这种相对较轻的处罚。如果事故情节严重,比如导致患者出现严重残疾、死亡等情况,就可能责令其限期停业整顿,让其进行整改。要是问题非常严重,医疗机构的执业许可证都可能被吊销,这意味着该医疗机构将无法再继续开展医疗活动。 其次是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的行政责任。同样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这是对直接参与医疗活动、导致医疗事故发生的医务人员的处罚。暂停执业活动可以让医务人员反思自己的行为,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医疗规范。而吊销执业证书则是比较严重的处罚,意味着该医务人员将不能再从事医疗工作。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有造成医疗责任事故等情形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进一步明确了医务人员在医疗事故中的行政责任,并且如果其行为构成犯罪,还会面临刑事追究。 对于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卫生行政部门会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的行政责任处罚。作为患者,如果遭遇医疗事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卫生行政部门会依法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以保障医疗行业的规范和患者的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