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申请鉴定有哪些步骤?


医疗事故申请鉴定是一个严谨且重要的过程,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其步骤。 首先是申请阶段。患者及其家属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这里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指从患者发现自己身体因医疗行为出现异常,或者有理由怀疑是医疗事故的时候开始计算时间。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申请时需要提交相关材料。申请人要提交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申请书应包含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鉴定的事实与理由等内容。同时,还要提供患者的病历资料,包括门诊病历、住院病历、检查检验报告等。这些病历资料是鉴定的重要依据,能反映患者的诊疗过程。此外,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也是必须的,以证明申请人的身份和与患者的关系。 接着进入受理环节。卫生行政部门在收到申请后,会在10日内进行审查。审查内容主要包括申请是否符合受理条件,材料是否齐全等。如果符合受理条件,卫生行政部门会予以受理,并在受理后5日内将有关材料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如果不符合受理条件,卫生行政部门会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之后是医学会组织鉴定。医学会会在受理鉴定后的45日内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鉴定。专家鉴定组会依照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运用医学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独立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在鉴定过程中,专家鉴定组会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及答辩并进行核实。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如实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要的材料,并积极配合调查。 最后是鉴定结果的出具。专家鉴定组通过合议,根据半数以上专家鉴定组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鉴定书会对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医疗事故的等级等作出明确的结论。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总之,医疗事故申请鉴定是一个有严格程序和要求的过程,了解这些步骤能帮助当事人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