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是否需要查资料?


在离婚时,是否需要查资料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协商一致,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诉讼离婚则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无法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处理相关问题。 对于协议离婚,虽然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协商离婚事宜,但查资料还是有必要的。例如,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离婚冷静期、财产分割原则等规定,能让双方在协商时更清楚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在协商财产分割时,如果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可能会导致分割结果不公平。比如,不清楚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哪些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就可能在分割时产生争议。所以,查资料可以帮助双方更好地达成公平合理的离婚协议。 对于诉讼离婚,查资料就更为重要了。在诉讼过程中,需要向法院提供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比如,在财产分割方面,要查清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房产、车辆、存款、投资等。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不查清楚财产情况,就无法在诉讼中准确主张自己应得的份额。此外,还需要了解诉讼程序方面的资料,如如何撰写起诉状、何时提交证据等。这样才能在诉讼中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查资料都能起到重要的作用,能让离婚过程更加顺利,也能更好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