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机构是什么?
我之前在一家医院看病,感觉医生的操作可能导致了医疗事故。现在我想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但是不清楚该找哪个机构来做这个鉴定。想了解下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机构到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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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机构在我国有着明确的规定。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也就是说,当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后,当事人通常首先可以向这些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由它们来启动首次的鉴定程序。这些医学会具备专业的医学和法律知识的人员组成的专家库,专家们会根据相关的标准和程序,对医疗事故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和鉴定。 而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如果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由省级的医学会来进行重新鉴定,以确保鉴定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此外,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这里所说的“必要时”,通常是指那些涉及特殊专业、争议非常大、影响广泛的医疗事故案件,由中华医学会进行鉴定,能够充分发挥其在全国范围内的权威性和专业资源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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