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中医生需要负什么责任?
我亲戚前段时间在医院遭遇了医疗事故,现在情况很严重。我想了解下,在这种医疗事故里,医生到底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是民事赔偿,还是会有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责任?很希望能弄清楚这些,心里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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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疗事故中,医生可能需要承担民事、行政以及刑事这三方面的责任。 首先是民事责任。这主要是医生对患者进行损害赔偿。从法律角度来讲,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因为自身的过错导致患者受到损害,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虽然这里是医疗机构担责,但医疗机构赔偿后,会根据医生的过错程度,向医生进行内部追偿。民事赔偿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补助费等,具体的赔偿项目和金额会根据患者的实际损害情况来确定。 其次是行政责任。如果医生在医疗事故中有违规行为,卫生行政部门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比如医生严重违反诊疗规范、操作规程,或者存在隐匿、伪造、篡改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等行为,就可能面临行政处分。 最后是刑事责任。当医疗事故造成的后果非常严重时,医生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了医疗事故罪,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里的“严重不负责任”,包括擅离职守、违反操作规程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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