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几级?
我家亲戚之前在医院治疗出了医疗事故,想知道按照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到底分为几个等级,这样心里有个底,也方便后续处理事情,所以想了解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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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简单来说,就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规定,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这里所说的死亡就是患者生命的终结;重度残疾则是患者身体功能受到严重损害,基本生活无法自理,比如严重的脑部损伤导致长期昏迷、植物人状态等情况。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中度残疾意味着患者的身体功能有较大程度的受限,比如肢体大部分功能丧失;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例如肝脏、肾脏等重要器官受损,影响其正常的代谢和排泄功能等。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轻度残疾是指身体功能有一定程度的影响,但相对二级来说较轻,比如手指部分功能丧失;一般功能障碍就是器官的功能受到一定影响,但还能维持基本的生理需求,像轻度的听力、视力下降等。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这包括一些相对轻微的损害,比如皮肤留下较小的疤痕、短暂的身体不适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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