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鉴定非事故时通过司法鉴定能否获赔偿?
我之前去医院看病,结果治疗后身体出现了一些问题。医院申请了医疗鉴定,结果说不构成医疗事故。但我觉得我的身体确实因为这次治疗受了影响,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去做司法鉴定能不能获得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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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疗纠纷中,医疗鉴定和司法鉴定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的目的、适用范围和鉴定标准有所不同。当医疗鉴定结果显示不属于医疗事故时,通过司法鉴定是有可能获得赔偿的。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医疗鉴定和司法鉴定。医疗鉴定一般是由医学会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主要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规定,判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等情况,看是否构成医疗事故。而司法鉴定则是由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它更侧重于从民事侵权的角度,分析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该过错与患者的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这意味着,即使不构成医疗事故,但只要医疗机构存在过错,且该过错导致了患者的损害,患者就有权要求赔偿。 在实际情况中,医疗鉴定的标准相对严格,一些医疗行为可能达不到医疗事故的认定标准,但在司法鉴定中,可能会被认定为存在过错。例如,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轻微的操作不当,虽未造成严重的不良后果,不构成医疗事故,但却给患者带来了额外的痛苦或经济损失。通过司法鉴定,如果能确定医疗机构的过错以及与损害结果的因果关系,患者就可以依据鉴定结果向医疗机构主张赔偿。 所以,当医疗鉴定结果为非事故时,患者可以考虑申请司法鉴定。若司法鉴定认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且与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患者就有很大机会获得相应的赔偿。当然,具体的赔偿数额会根据患者的实际损失、医疗机构的过错程度等因素综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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