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鉴定需要什么资料和手续?


医疗鉴定是指由专业的鉴定机构对医疗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等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首先,我们来看看申请医疗鉴定需要准备的资料。对于患者一方来说,通常要提供身份证明,这能证明你是谁,和这个医疗事件的关联。病历资料是非常关键的,它包括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如果有与医疗纠纷相关的其他资料,比如就诊时的缴费凭证、沟通记录等,也可以一并提供,这些可能会对鉴定有帮助。而医疗机构要提交的资料除了上述提到的病历资料外,还需要提供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要的其他材料,比如有关医疗行为是否符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证据等。 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 接着说说手续方面。第一步是提出申请,可以是医患双方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也可以是当事人单方面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认为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会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第二步,医学会受理申请后,会按规定收取鉴定费。第三步,医学会会根据情况抽取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鉴定专家组。第四步,专家组会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分析,必要时可能会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答辩,然后通过合议,根据半数以上专家鉴定组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最后,医学会会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