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赔偿都包含什么费用项目?


医疗赔偿通常包括以下这些费用项目: 首先是医疗费,这就是因为治疗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而花的钱,像平时去医院的挂号费、各种检查费、接受治疗的费用以及买药的费用等等都算。确定这个费用,得依据医疗机构给出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再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这些相关证据。比如你因为医疗事故受伤,去医院看病,医生开了药,还做了检查,这些花费的票据就是计算医疗费的依据。 误工费也在赔偿范围内。简单来说,就是患者因为治疗耽误了工作,导致收入减少的这部分钱。计算方式分情况,如果患者有固定收入,那就按照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要是收入比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还多,就按照3倍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话,就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来计算。比如你每月工资5000元,因为治疗耽误工作一个月,误工费就是5000元。 护理费是患者在治疗期间,因为需要人照顾而产生的费用。它是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以及护理期限来确定的。假如你受伤住院需要家人照顾,家人因为照顾你请假,单位扣了工资,这扣掉的工资就可能作为护理费赔偿。 住院伙食补助费,就是患者住院期间,用于吃饭的补助费用。这个是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来计算。 营养费是患者因为伤情需要补充营养而支出的费用。一般是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再参考医疗机构的意见来确定。比如骨折了,医生建议多吃富含营养的食物,买这些食物的花费就可能算营养费。 要是患者因为医疗事故导致残疾,丧失了劳动能力或者生活自理能力,赔偿义务人就得支付残疾赔偿金。这个是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从定残那个月开始,最长赔偿30年,不过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最后还有精神损害抚慰金,就是患者或者其近亲属因为医疗事故遭受了精神痛苦,要求赔偿的这笔费用。数额要根据医疗事故造成的后果、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等因素确定。 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相关概念: 医疗费:涵盖挂号、检查、治疗、买药等为治疗人身损害支出的费用。 误工费:因治疗耽误工作致使收入减少的部分。 护理费:治疗期间因需他人照顾产生的费用。 残疾赔偿金:因医疗事故致残,赔偿义务人支付的费用。 精神损害抚慰金:患者或其近亲属因医疗事故精神痛苦获赔的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