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医疗损害案件院方上诉有哪些流程?

我是一家医院的负责人,在一个医疗损害案件中,我院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满意,打算上诉。但我们不太清楚具体的上诉流程是怎样的,比如要准备什么材料、向哪个法院提交上诉状、上诉的时间限制是多久等,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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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上诉流程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医疗损害案件中,如果院方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是可以进行上诉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上诉流程。 首先是上诉的时间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所以院方要特别注意这个时间节点,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上诉,否则一审判决就会生效。 接着是准备上诉材料。院方需要准备上诉状,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此外,还需要准备能支持上诉请求的相关证据材料,比如新发现的医疗鉴定报告、证人证言等。 然后是提交上诉材料。院方可以将上诉状等材料提交给原审人民法院,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会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最后是二审审理。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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