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医疗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我之前去医院看病,结果因为医生的失误导致我的病情加重,现在我想要求医院进行赔偿。我不太清楚在医疗损害赔偿这方面有什么具体规定,想了解一下医疗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相关内容,不知道能获得哪些赔偿、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希望能得到解答。
展开 view-more
  • #医疗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医疗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主要是对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在法律适用等方面作出的详细规定,下面为您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我们要明确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存在过错,并且该过错行为造成了患者的损害,医疗机构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简单来说,就是医院或者医生在给病人看病的过程中做错了事,并且这个错事让病人受到了伤害,医院就得负责赔偿。比如说,医生误诊导致病人接受了不必要的治疗,身体受到了额外的伤害,这就可能构成医疗损害责任。 在确定赔偿范围方面,医疗损害赔偿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医疗费是指因医疗损害而实际支出的治疗费用,像后续的康复费用、适当的整容费用等也包含在内。误工费,是患者因为医疗损害导致无法正常工作而减少的收入。护理费则是在患者治疗和康复期间,需要他人护理而产生的费用。此外,还有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如果患者因为医疗损害导致残疾,还需要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要是不幸导致患者死亡,那么还得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关于举证责任的问题,以前是患者要证明医院有过错,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一些特定情形下,比如医疗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等,就可以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这就意味着,在这些情况下,医院要自己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否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对于医疗产品损害责任,因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最后,在诉讼程序方面,司法解释也作出了规定。患者可以以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为由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患者可以通过申请医疗损害鉴定等方式来确定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过错程度等。法院会根据鉴定结果和相关法律规定来作出公正的判决。总之,医疗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为患者在遭遇医疗损害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途径。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