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类案件包括哪些?


医疗纠纷类案件是指在医疗过程中,医患双方因各种原因产生争议而引发的案件。以下为你详细介绍其包含的主要类型: 医疗合同纠纷:这是基于医患之间的医疗服务合同产生的纠纷。通俗来讲,当患者到医院就诊,就和医院建立了一种合同关系,医院有义务按照约定为患者提供合理、恰当的医疗服务,患者则需要支付相应的费用。比如,医院没有按照约定的时间为患者进行手术,或者擅自更改治疗方案且未提前告知患者,导致患者权益受损,这就可能引发医疗合同纠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合同的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医疗侵权纠纷:这是较为常见的一类医疗纠纷,主要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纠纷。比如医生在手术过程中出现失误,给患者身体造成了额外的伤害;或者护士拿错药,导致患者病情加重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中有专门针对医疗损害责任的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产品损害纠纷:这类纠纷与医疗过程中使用的产品有关。当患者因使用有缺陷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等医疗产品,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受到损害时,就会引发此类纠纷。例如,患者使用了某批次存在质量问题的心脏起搏器,导致身体出现不良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因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医疗美容纠纷:随着美容行业的发展,这类纠纷也日益增多。它是指在医疗美容过程中,因美容效果未达到患者预期,或者因美容机构的过错给患者造成身体伤害等原因引发的纠纷。比如美容手术失败,导致患者容貌受损;或者美容机构使用了劣质的美容产品,使患者皮肤过敏等。虽然目前没有专门针对医疗美容纠纷的统一法律,但此类纠纷同样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 医疗服务合同附随义务纠纷:医院除了要履行提供医疗服务的主要义务外,还负有一些附随义务,如告知义务、保密义务等。如果医院没有履行这些附随义务,也可能引发纠纷。例如,医院未经患者同意,将患者的病情信息透露给他人,侵犯了患者的隐私权,就可能构成医疗服务合同附随义务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