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医疗纠纷协商赔偿有哪些项目?

我遇到了医疗纠纷,现在想和医院协商赔偿。但我不知道具体可以要求哪些赔偿项目,担心自己少提了该要的赔偿,也怕提了不合理的赔偿要求。所以想了解下,在医疗纠纷协商赔偿时,都有哪些项目是合理合法可以提出来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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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疗纠纷协商赔偿中,涉及多个赔偿项目。首先是医疗费,它指的是患者因为医疗纠纷所导致的损伤,在后续进行治疗时产生的各项费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误工费也是重要的一项。这是患者因受伤不能正常工作而减少的收入。依据上述解释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同样不容忽视。它是患者在治疗和康复期间,需要他人护理所产生的费用。该解释第八条指出,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此外,还有交通费,这是患者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根据上述解释第九条,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住院伙食补助费,可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营养费则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如果造成残疾,还会有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若导致死亡,还有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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