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医疗纠纷中医生要赔偿多少?

我是一名医生,最近卷入了一起医疗纠纷。患者认为我的治疗有问题,要求赔偿。我不太清楚在这种情况下,法律规定我应该赔偿多少,想了解一下具体的赔偿标准和计算方法,心里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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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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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疗纠纷中,关于医生具体赔偿多少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需要依据不同情况来确定。 首先要明确一点,医疗纠纷赔偿责任的承担主体,通常情况下是医疗机构而非医生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因为医生进行医疗行为是职务行为,是代表医疗机构为患者提供服务。 不过,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医生可能需要承担一定赔偿责任。比如医生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况,医疗机构在对患者进行赔偿后,可能会依据内部的规章制度向医生进行追偿。 医疗纠纷赔偿的数额确定,主要是根据患者所遭受的损害程度来计算。赔偿项目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如果造成患者残疾的,还需要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要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等。 具体的计算方法,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误工费根据患者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患者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患者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患者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患者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患者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患者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残疾生活辅助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残疾赔偿金根据患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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