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需要做哪些鉴定和如何处理?


在医疗纠纷中,鉴定和处理是两个关键环节,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来说需要做的鉴定: 1.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这是判断医疗行为是否构成医疗事故的重要依据。它是由医学会组织有关临床医学专家和法医学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运用医学、法医学等科学知识和技术,对涉及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2.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它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案件中,依职权或应医患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请求,委托具有法定鉴定资质的机构对患方所诉医疗损害结果与医方过错有无因果关系等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这种鉴定主要侧重于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认定。 接下来看看医疗纠纷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医患双方可以自行就医疗纠纷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和解协议。这是一种较为便捷、高效的方式,能节省时间和精力。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医患双方选择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应当在专门场所协商,不得影响正常医疗秩序。医患双方人数较多的,应当推举代表进行协商,每方代表人数不超过5人。 2. 行政调解:可以请求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解。卫生行政部门会根据具体情况,对医患双方进行调解,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3. 诉讼解决:如果协商和调解都无法解决纠纷,患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根据鉴定结果等证据进行审理和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民事诉讼的程序和规则,为医疗纠纷的诉讼解决提供了法律保障。 总之,在医疗纠纷中,患者要及时采取合适的措施,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要积极配合鉴定和处理工作,提供真实、准确的相关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