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类型?


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因诊疗活动引发的争议。在我国,对于医疗纠纷的处理,有多种方式可供选择。 首先是双方自愿协商。这是一种较为便捷的方式,医患双方可以就争议的问题直接进行沟通和协商。这种方式的优点在于程序简单、处理速度快,能够在相对友好的氛围中解决问题。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医患双方选择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应当在专门场所协商,不得影响正常医疗秩序。协商解决医疗纠纷应当坚持自愿、合法、平等的原则,尊重当事人的权利,尊重客观事实。医患双方应当文明、理性表达意见和要求,不得有违法行为。 其次是申请人民调解。人民调解是指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来调解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具有专业性和中立性,能够公正地处理纠纷。根据上述条例第三十一条,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由医患双方共同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一方申请调解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征得另一方同意后进行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会安排具有医学、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进行调解,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再者是申请行政调解。发生医疗纠纷,当事人也可以向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提出调解申请。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医疗纠纷进行调解。《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调解医疗纠纷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解。需要检验、鉴定的,检验、鉴定时间不计入调解期限。超过调解期限未达成调解协议的,视为调解不成。 最后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其他方式都无法解决纠纷,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人民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和证据进行审理和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民事诉讼的程序和规则,当事人需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诉讼活动。 总之,医疗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