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包含哪些项目?


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因诊疗活动引发的争议。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医疗纠纷所包含的项目。 首先是医疗合同纠纷。这主要涉及到医院和患者之间的医疗服务合同。医院有义务按照约定为患者提供合理、恰当的医疗服务,患者则需要支付相应的医疗费用。比如医院未按约定的时间进行手术,或者患者拒绝支付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这些都可能引发医疗合同纠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合同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其次是医疗侵权纠纷。这是较为常见的一种医疗纠纷类型。当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时,就构成了医疗侵权。例如手术中医生操作失误,导致患者身体受到额外伤害;或者用药错误,给患者带来不良后果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中对医疗损害责任有明确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再者是医疗产品纠纷。如果患者使用了有缺陷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等医疗产品,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而受到损害,就会引发医疗产品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因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另外,还有医疗伦理纠纷。这涉及到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是否遵守伦理道德规范,保护患者的隐私、知情权等。比如未经患者同意公开患者的病历资料,或者未充分告知患者治疗方案的风险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保密。泄露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同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