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法律法规的条文是什么?


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因诊疗活动引发的争议。处理医疗纠纷所涉及的法律法规较多,它们从不同方面为解决纠纷提供了依据。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一些主要的法律法规条文。 首先是《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该条例于2018年发布施行,它涵盖了医疗纠纷的预防、处理、法律责任等多方面内容。其中,第十六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对其医务人员进行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相关规范、常规的培训,并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这一规定从源头上要求医疗机构提高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职业素养,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同时,该条例还对医疗纠纷的处理途径进行了明确规定,第二十二条指出,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双方自愿协商、申请人民调解、申请行政调解、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途径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中的第七章对医疗损害责任进行了专门规定。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这一规定明确了医疗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为过错责任原则,即医疗机构只有在存在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赔偿责任。此外,第一千二百二十六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保密。泄露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体现了对患者隐私和个人信息的保护。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也是处理医疗纠纷的重要法规。该条例对医疗事故的定义、分级、处理程序、赔偿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根据该条例第二条,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该条例还规定了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程序,明确了鉴定机构、鉴定人员的组成等内容,为判断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提供了专业的技术支持。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也与医疗纠纷密切相关。该法对医师的执业规则、权利和义务等方面进行了规定。例如,第二十四条规定,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病历等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篡改或者擅自销毁病历等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这一规定对医师的执业行为进行了规范,有助于减少因医师违规行为引发的医疗纠纷。 在处理医疗纠纷时,需要综合运用这些法律法规,根据具体情况确定适用的条文,以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