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中途离职,幼儿园不给工资违法吗?
我在一家幼儿园实习,现在中途想离职,但幼儿园说不给我发工资。我想知道幼儿园这种做法合不合法,我在实习期间也是正常工作的,付出了劳动,他们就该给我工资吧,我不太清楚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希望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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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实习中途离职幼儿园不给工资是否违法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区分不同类型的实习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勤工助学型实习。这种实习中,实习生和用人单位之间并非正式的劳动关系,通常被认定为劳务关系。一般来说,劳务报酬的支付主要依据双方事先的约定。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所以,如果在实习前和幼儿园有关于中途离职工资发放的约定,就按照约定来执行;要是没有约定,那就需要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种情况是毕业前的就业型实习。此时,实习生和用人单位有可能形成劳动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如果实习生按照幼儿园的要求进行了正常的工作,付出了劳动,幼儿园就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工资。即使是中途离职,只要实习生按照规定办理了离职手续,幼儿园也没有理由克扣工资。 第三种情况是毕业后的实习。这基本可以认定为正式的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所以,幼儿园不给工资属于违法行为,实习生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综上所述,实习中途离职幼儿园不给工资是否违法,要根据具体的实习情况来判断。如果符合劳动关系的认定,幼儿园无正当理由不给工资就是违法的;如果是劳务关系,则要看双方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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