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调解具体程序有哪些?


医疗纠纷调解是解决医疗纠纷的一种有效途径,它能在相对平和的氛围中,让医患双方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医疗纠纷调解的具体程序。 首先是申请与受理阶段。医患双方可以共同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一方申请调解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征得另一方同意后也可受理。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由医患双方共同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一方申请调解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征得另一方同意后进行调解。申请时,通常需要提交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明、病历资料等。 接着进入调解前的准备环节。调解委员会会指定一名或者数名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也可以由医患双方选择一名或者数名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调解员会全面了解纠纷的情况,包括患者的诊疗经过、目前的状况、双方的诉求等,同时会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比如病历、检查报告等。 然后是正式调解阶段。调解员会组织医患双方进行面对面的沟通,让双方充分表达自己的观点和诉求。在这个过程中,调解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医学知识,对双方进行疏导和劝解,引导双方理性看待问题,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调解过程中,双方可以提出自己的调解方案,进行协商讨论。 若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就会进入协议签订阶段。经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经人民调解员签名并加盖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后生效。依据《人民调解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如果经过调解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医患双方可以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纠纷,比如向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