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医疗纠纷中病历复印内容有哪些?

我和医院产生了医疗纠纷,现在想复印病历作为维权依据,但不清楚能复印哪些内容。担心医院不给复印关键部分,影响后续处理。想问下在医疗纠纷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我可以复印的病历内容具体有哪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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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疗纠纷中,病历复印是患者及其家属的重要权利,了解可以复印的内容对于维护自身权益至关重要。 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患者有权查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以及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病历的全部资料。 具体来说,门诊病历是患者在门诊就诊时医生记录的病情、诊断和治疗情况等信息。住院志则包含了患者入院时的基本情况、现病史、既往史等内容,是对患者整体病情的一个较为全面的记录。体温单记录了患者住院期间的体温变化情况,这对于观察病情发展很有帮助。医嘱单体现了医生对患者治疗的具体安排,包括用药、检查等方面的指令。 化验单(检验报告)是各种实验室检查的结果,像血常规、生化检查等,能直观反映患者身体各项指标的情况。医学影像检查资料,如X光片、CT、MRI等,有助于医生了解患者身体内部的结构和病变情况。特殊检查同意书和手术同意书记录了患者或其家属对特殊检查和手术的知情同意过程,明确了相关风险和注意事项。 手术及麻醉记录详细记载了手术的过程、麻醉方式等信息。病理资料是对病变组织进行检查后的结果,对于疾病的诊断和治疗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护理记录则反映了护士对患者护理过程中的观察和操作情况。医疗费用记录了患者在医院的各项花费明细。 患者要求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制服务,并在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者或者其近亲属在场。所以,在医疗纠纷发生时,患者可以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向医疗机构要求复印相关的病历资料,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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