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是否有精神赔偿?
我遭遇了医疗纠纷,治疗过程中不仅身体承受了痛苦,精神上也备受折磨。我想知道在这种医疗纠纷里,我能不能获得精神赔偿,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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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疗纠纷中,是有可能获得精神赔偿的。下面为您详细解读。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医疗纠纷和精神赔偿的概念。医疗纠纷指的是医患双方就医疗服务过程中产生的争议,比如诊疗行为是否得当、是否造成了损害等。而精神赔偿,也叫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因侵权行为给受害人造成精神痛苦或精神利益损失时,加害人给予受害人的金钱赔偿。
在我国,相关法律对医疗纠纷中的精神赔偿是有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这里的赔偿责任就可能包含精神损害赔偿。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也明确了,自然人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在医疗纠纷中,要获得精神赔偿,通常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一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存在过错,比如误诊、漏诊、手术失误等。二是这种过错给患者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严重精神损害一般是指因侵权行为导致患者出现精神障碍、心理疾病等,对其正常生活、工作和社会交往产生了较大影响。比如患者因为医疗过错导致身体残疾,长期承受巨大的心理压力,出现了抑郁、焦虑等精神问题。
如果满足上述条件,患者可以在医疗纠纷诉讼中,向 法院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法院会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来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具体数额。
总之,医疗纠纷中是存在获得精神赔偿的可能性的,但需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医疗机构的过错以及给自己造成的严重精神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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