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划地重建如何补偿?


拆迁划地重建的补偿是指在拆迁过程中,政府或相关部门为被拆迁人划定一块土地用于重新建房,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首先,在补偿内容方面。一般来说,会包含房屋价值补偿,这是对被拆迁房屋本身价值的补偿,通常会根据房屋的结构、面积、成新等因素,由专业的评估机构按照市场比较法、成本法等评估方法来确定。例如,如果是砖混结构的房屋,评估机构会参考当地同类型房屋的市场价格,结合房屋的实际情况给出一个合理的价值评估。 其次是搬迁补偿,这是用于补偿被拆迁人因搬迁而产生的费用,包括搬运家具、家电等物品的费用,以及临时安置的费用。临时安置费会根据被拆迁人临时居住的实际情况来确定,比如如果被拆迁人在过渡期间租赁房屋居住,那么临时安置费通常会按照当地的房屋租赁市场价格来计算。 再者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如果被拆迁的土地上有农作物、树木等青苗,或者有猪圈、水井等地上附着物,也会给予相应的补偿。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一般会根据其重置成本来确定,青苗补偿则会根据农作物的种类、生长阶段等因素来确定。 从法律依据来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同时,《土地管理法》也对集体土地征收补偿作出了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总之,拆迁划地重建的补偿内容丰富,法律也有明确规定来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被拆迁人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维护自己应得的补偿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