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医疗纠纷侵权案由有哪些?

我遇到了医疗纠纷方面的问题,不清楚在法律上医疗纠纷侵权的案由都有啥。想知道具体有哪几种情况能算作医疗纠纷侵权案由,好判断我这事儿属不属于其中,以便后续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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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医疗纠纷侵权案由是在处理医疗纠纷案件时,用以确定案件性质和适用法律的重要依据。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常见的医疗纠纷侵权案由。 首先是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这指的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纠纷。比如医生在手术过程中操作失误,导致患者身体受到额外伤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其次是医疗产品责任纠纷。当医疗机构在医疗过程中使用了有缺陷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等医疗产品,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导致患者受到损害时,就会引发此类纠纷。例如患者使用了某批次有质量问题的药品,病情不但没有好转反而加重。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条规定,因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 再者是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患者到医疗机构就诊,与医疗机构之间就形成了医疗服务合同关系。如果医疗机构没有按照约定提供相应的医疗服务,比如未按照约定时间安排手术、漏诊误诊等,就构成违约。这种情况下,患者可以依据《民法典》中关于合同违约的相关规定,要求医疗机构承担违约责任。 最后是侵害患者知情同意权责任纠纷。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有义务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如果医疗机构未尽到上述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在《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中有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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