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赔偿的诉讼时效不超过几年?


在探讨医疗事故赔偿的时间限制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什么是医疗事故赔偿。医疗事故赔偿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后,对患者进行的经济补偿。 这里所说的时间限制,在法律上叫做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益的权利的法律制度。也就是说,如果超过了这个时间去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法院可能就不会支持你的诉求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在医疗事故赔偿的情况下,一般诉讼时效是三年。比如,从你知道自己因为医疗事故受到损害,并且知道是哪个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责任时开始计算,三年内你都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不过,如果在这三年里出现了一些特殊情况,诉讼时效可能会中断或者中止。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例如,你在这三年内向医疗机构提出过赔偿要求,或者医疗机构同意进行赔偿,那么诉讼时效就会中断,重新开始计算三年。 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暂时停止。比如,在诉讼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你因为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战争等)无法行使权利,那么诉讼时效就会中止,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消除后,诉讼时效继续计算。 另外,虽然一般诉讼时效是三年,但如果从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就不予保护了。这是一个最长的时间限制。所以,一旦发现自己可能遭遇了医疗事故,要及时关注自己的权利,在合适的时间内采取行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