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赔偿91万元是如何计算的?


医疗事故赔偿的计算涉及多个方面,是根据不同的赔偿项目,按照相关标准来确定具体数额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赔偿项目及计算方式。 首先是医疗费,它是指患者因医疗事故导致疾病治疗所产生的费用。计算时,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一)项的规定,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 误工费也是重要的一项。如果患者有固定收入,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二)项明确了这一计算标准。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对此有规定。 陪护费方面,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这是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 残疾生活补助费,如果造成患者残疾,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相关规定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五)项。 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六)项有明确说明。 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七)项对此有规定。 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这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八)项中有规定。 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九)项明确了该计算方式。 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十)项有相关规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十一)项对此作出了规定。 医疗事故赔偿91万元的具体计算,就是将上述各项赔偿项目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计算后累加得出的。当然,具体数额还需要结合实际案例中的各种因素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