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赔钱包含哪些内容?


医疗事故赔偿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后经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构成医疗事故由医疗机构对患者进行的赔偿。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医疗事故赔偿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医疗费,这是指患者由于医疗事故导致的疾病治疗所花费的费用。这里的医疗费计算要凭据支付,也就是要有相应的医疗费用票据,并且只计算已经发生的费用。比如患者因为医疗事故导致病情加重,多做了一些检查、治疗,这些额外产生的费用就属于医疗费赔偿范围。 误工费,它是对患者因医疗事故耽误工作而减少收入的补偿。如果患者有固定收入,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例如,患者是一名上班族,因为医疗事故住院休息了一个月,这一个月不能正常上班,单位扣除了相应工资,这部分扣除的工资就可以作为误工费要求赔偿。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对患者住院期间饮食费用的补助。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比如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每天的伙食补助是50元,患者住院10天,那么住院伙食补助费就是50×10 = 500元。 陪护费,要是患者在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就会产生陪护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例如当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是5万元,平均到每天大概是137元,如果患者住院20天需要陪护,陪护费就是137×20 = 2740元。 残疾生活补助费,如果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残疾,要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例如患者被鉴定为十级伤残,当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是2万元,假设赔偿年限是20年,那么残疾生活补助费就是2万×20×10%(十级伤残系数) = 4万元。 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比如患者因医疗事故导致腿部残疾,需要配置轮椅,就可以按照普及型轮椅的价格要求赔偿。 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一般是按照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例如患者有一个10岁的孩子需要抚养,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每月500元,那么需要抚养到16岁,共6年,被扶养人生活费就是500×12×6 = 36000元。 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比如患者因为医疗事故需要转院治疗,所产生的打车费、公交车费等,只要有相应票据,都可以要求赔偿。 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如果患者到外地就医,需要住宿,产生的住宿费就可以按照规定要求赔偿。 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比如医疗事故给患者带来了巨大的精神痛苦,患者就可以要求精神损害抚慰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