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地方已经开始征收房产税了?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简单来说,就是拥有房子的人可能需要根据房子的情况向国家交税。 目前,中国房产税试点城市主要是上海和重庆。2011年1月2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的通知,自2011年1月28日起,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征收对象为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税率暂定为0.6%,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暂减为0.4%。 同样在2011年1月27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发布《重庆市关于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和《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决定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自2011年1月28日起施行。征收对象为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在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税率为0.5%;3倍(含3倍)至4倍的,税率为1%;4倍(含4倍)以上的税率为1.2%。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税率为0.5%。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目前只有部分城市试点征收房产税,但未来房产税政策可能会在更多地区推行和完善。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和税收制度的改革,国家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如果你想了解更准确和详细的信息,可以关注国家税务部门的官方公告和相关政策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