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赔偿该怎么协调?
我遭遇了医疗事故,现在想和医院协商赔偿的事情,但不知道该从哪开始,也不清楚具体的协调流程和方法。我担心自己在协商中处于劣势,拿不到应有的赔偿。想了解一下,医疗事故赔偿到底该怎么协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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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赔偿协调是在发生医疗事故后,患者和医疗机构就赔偿问题进行沟通协商,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赔偿方案的过程。以下为你详细介绍协调的步骤和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患者需要及时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这包括病历、检查报告、诊断证明、医疗费用清单等。这些证据是确定医疗事故责任和赔偿金额的重要依据。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规定,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然后,患者可以主动与医疗机构进行沟通协商。在协商过程中,患者要明确表达自己的诉求和期望赔偿的金额,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支持。医疗机构也会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双方可以就赔偿的项目、金额、支付方式等进行讨论。《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应当签订书面的赔偿协议。协议中要明确赔偿的具体金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内容,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患者还可以通过其他途径解决。一是请求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解。卫生行政部门会根据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调解。二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患者需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进行审理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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