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的鉴定标准是什么?


医疗事故,通俗来讲,就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要判断是否属于医疗事故,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首先,主体必须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合法的医疗机构就是经过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设立,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医疗单位;医务人员则是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在该医疗机构从事医疗工作的人员。这就好比一家正规的商店和有专业技能的店员,只有他们在经营过程中出了问题,才可能涉及相关责任。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明确了医疗事故的主体范围。 其次,行为的违法性是关键。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比如医生在做手术时,必须按照既定的手术流程和规范来操作,如果违反了这些规定,就可能构成医疗事故。像《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都对医疗行为的规范作出了明确要求。 再者,必须有过失。这里的过失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患者损害结果,但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这种结果的发生。比如医生在开药时,由于疏忽没有询问患者的药物过敏史,导致患者出现过敏反应,这就是一种过失行为。 另外,要有损害后果。即患者的人身受到了损害,这种损害包括死亡、残疾、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等。如果没有造成实际的损害后果,即使存在一定的过失行为,也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最后,过失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要有因果关系。也就是说,患者的损害后果必须是由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所导致的。如果患者的损害是由其他原因引起的,与医疗行为无关,那么就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比如患者本身患有严重的基础疾病,即使医生的治疗过程没有问题,患者最终还是因为基础疾病恶化而死亡,这种情况就不属于医疗事故。 在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时,会有专门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组织,依据上述标准,结合具体的医疗事实和相关证据来作出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