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赔偿与医疗损害在赔偿方面有哪些差别?


医疗事故赔偿和医疗损害赔偿在赔偿方面存在多方面的差别,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要明确二者的概念。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而医疗损害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因过错,或者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无论有无过错,造成患者人身损害或者其他损害,应当承担的以损害赔偿为主要方式的侵权责任。 在赔偿项目方面,二者虽然有重合部分,如都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补助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但也存在差异。医疗事故赔偿中还有一项是“医疗事故鉴定费”,这是为了确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而进行鉴定所产生的费用。而医疗损害赔偿中,如果没有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就不存在这项费用。 在赔偿标准上,二者也有所不同。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疗事故赔偿要考虑医疗事故等级、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等因素。例如,造成患者死亡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对不满16周岁的,赔偿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赔偿20年)。而医疗损害赔偿一般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相关规定,赔偿数额的确定更多地依据实际损失。比如,误工费按照患者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如果患者有固定收入,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在赔偿程序上,医疗事故赔偿通常需要先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卫生行政部门或医患双方共同委托医学会组织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来确定赔偿事宜。而医疗损害赔偿可以不经过医疗事故鉴定,患者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医疗过错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来判决赔偿。 综上所述,医疗事故赔偿和医疗损害赔偿在多个方面存在差别。在实际处理赔偿问题时,患者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