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了算几级医疗事故?
我家里人在医院治疗期间去世了,我们怀疑可能存在医疗方面的问题。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来说,人死了这种情况一般算几级医疗事故呢?具体是怎么界定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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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对于医疗事故等级的划分,是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来确定的。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规定,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是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是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是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是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所以,如果患者在医疗过程中死亡,通常属于一级医疗事故。不过,要确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以及具体的事故等级,需要经过专业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鉴定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专家鉴定组,依照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运用医学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独立进行。只有经过这样严谨的鉴定程序,得出的结论才具有法律效力,才能作为处理医疗事故的依据。此外,在处理医疗事故过程中,患者家属还需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病历、诊断证明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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