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医疗事故致死?
我家人在医院治疗时不幸去世了,我不太确定这算不算医疗事故致死。想了解一下,在法律层面上,医疗事故致死是如何定义的,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能认定是医疗事故致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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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致死是指在医疗过程中,由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导致患者死亡的严重后果。 从法律概念来讲,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当这种损害达到患者死亡的程度,就构成了医疗事故致死。 这里面涉及到几个关键要素。首先是主体,必须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医疗机构是经过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医疗服务的机构,医务人员则是在这些机构中具备相应资质,从事医疗工作的人员。 其次是行为违法性,也就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诊疗护理规范和常规。例如,医生在手术过程中违反了手术操作的规范流程。 再者是存在过失。过失分为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医务人员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患者损害后果,但因为疏忽而没有预见;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医务人员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产生损害后果,但轻信能够避免。 最后是造成了患者死亡的损害后果,并且这种损害后果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也就是说,患者的死亡是由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直接导致的。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第四条又将医疗事故分为四级,其中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为一级医疗事故。所以,医疗事故致死属于一级医疗事故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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