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强行辞职赔偿该怎么处理?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因为个人原因想强行辞职,但公司说要我赔偿。我不知道这个赔偿是怎么算的,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我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来看,强行辞职赔偿到底该咋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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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上,强行辞职指的是劳动者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擅自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是否需要赔偿以及如何赔偿,要分不同情形来看。 首先,我们来看看法律是如何规定正常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如果劳动者按照这个规定来操作,通常是不需要向用人单位支付赔偿的。 然而,如果劳动者强行辞职,也就是没有按照上述规定提前通知用人单位,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里所说的损失,一般包括用人单位为招聘该劳动者所支付的费用、为劳动者进行培训所支付的费用(有服务期约定的情况下)、因劳动者突然离职导致工作无法正常衔接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等。 对于招聘费用,比如用人单位为了招聘你,在招聘网站上发布信息、参加招聘会等所花费的费用,这部分费用如果因为你的强行离职而需要重新招聘产生,你可能需要进行赔偿。 关于培训费用,如果用人单位为你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另外,如果因为你的强行离职,导致用人单位的一些项目无法按时完成,产生了直接的经济损失,比如需要支付给客户的违约金等,你也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当遇到需要确定赔偿金额的情况时,用人单位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其遭受的损失。如果劳动者对赔偿金额有异议,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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