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伤残赔偿金额是多少?


医疗事故伤残赔偿金额的确定涉及多个方面,需要依据具体情况进行计算。首先,我们来了解下相关的法律依据,主要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来确定赔偿项目和标准。 医疗事故赔偿项目包含以下这些:一是医疗费,指的是患者因为医疗事故而产生的实际医疗费用,凭相关的医疗票据来确定赔偿金额。比如患者因事故后续治疗花费了5万元的医疗费,那么这5万元就是赔偿范围。二是误工费,如果患者有固定收入,按照其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陪护费是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残疾用具费是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所以,医疗事故伤残赔偿金额需要综合考虑上述各项因素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