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伤残鉴定后如何进行赔偿?


医疗事故伤残鉴定后的赔偿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首先要明确,医疗事故赔偿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相关规定,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后,经鉴定构成医疗事故,由医疗机构对患者进行的赔偿。 关于赔偿项目和计算方式,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0条规定: 1. **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比如,因为医疗事故导致额外的治疗花费,这部分要算入赔偿。如果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2. **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要是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简单说,就是因医疗事故耽误工作少挣的钱。 3.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就是住院期间吃饭的补贴。 4. **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也就是请人照顾患者的费用。 5. **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不过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这是对患者因伤残导致生活受影响的补偿。 6. **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像轮椅、假肢等费用。 7. **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8. **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同年龄段的被扶养人扶养年限有不同规定。 9. **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比如看病来回的打车费等。 10. **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11. **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是对患者精神伤害的补偿。 在确定赔偿时,首先双方可以协商,如果协商不成,患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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